感染HBV孕龄女性管理共识(上)
母婴传播是我国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,故强调对婴幼儿的预防。所有孕妇均需产前筛查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物(俗称乙肝两对半),如果孕妇HBsAg阳性,其新生儿是感染HBV的高危人群,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外,必须在出生后12h内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。
HBV母婴传播,即HBsAg阳性孕产妇将HBV传给子代,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和分娩后,而垂直传播(分娩前的宫内感染)感染率<3%,多见于hbeag阳性孕妇。检测乙型肝炎清学标志物,即hbsag、乙型肝炎表面抗体(抗-hbs)、hbeag、乙型肝炎e抗体(抗-hbe)以及乙型肝炎核心抗体(抗-hbc),可判断有无感染或有无免疫力。
一、慢性HBV感染者的孕期管理
1、妊娠时机:慢性HBV感染妇女计划妊娠前,最好由感染科或肝病科专科医师评估肝脏功能。肝功能始终正常的感染者可正常妊娠;肝功能异常者,如果经治疗后恢复正常,且停药后6个月以上复查正常则可妊娠。
抗病毒治疗期间妊娠必须慎重。
(1)干扰素能抑制胎儿生长,使用期间必须避孕。
(2)核苷(酸)类似物中,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对胎儿发育有不良影响或致畸作用,妊娠前6个月和妊娠期间忌用。
(3)替诺福韦和替比夫定属于妊娠用药B类药,孕中晚期使用对胎儿无明显影响。
(3)拉米夫定属于C类药,但妊娠早、中、晚期用于预防HIV母婴传播时,不增加新生儿出生缺陷。
在使用任何抗病毒药物期间妊娠,须告知患者所用药物的各种风险,同时请相关医师会诊,以决定是否中止妊娠或是否继续抗病毒治疗。
2、孕妇随访:
(1)定期复查肝功能,尤其在妊娠早期和晚期。
①首次检测肝功能正常者,如无肝炎临床症状,每l-2个月复查1次;
②丙氨酸转移酶(ALT)升高但不超过正常值2倍(<80u>80U/L),或胆红素水平升高,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,必要时住院治疗,严重时需终止妊娠。
3、孕晚期应用HBIG无预防母婴传播的作用,对HBV感染孕妇在孕晚期不必应用HBIG。
4、孕期抗病毒治疗的问题:
(1)孕妇体内高水平HBV是发生母婴传播的主要危险因素,降低病毒量可减少母婴传播。孕妇HBsAg阳性但HBeAg阴性时,其新生儿经正规预防后,保护率已达98%-100%。因此,对HBeAg阴性的感染孕妇,无需使用抗病毒治疗以预防母婴传播。
(2)HBeAg阳性孕妇的新生儿经正规预防后,仍有5%-15%发生慢性HBV感染。
以下因素是孕妇抗HBV治疗需要慎重的理由:(1)核苷(酸)类似物不能清除病毒,停用后病毒将回复到原有水平,甚至更高,甚至诱发严重肝功能损害;(2)长期服药,会加重经济负担,且使病毒变异而产生耐药以及其他副作用;(3)85%-95%的HBeAg阳性孕妇即使不抗HBV治疗,其新生儿经正规预防后也可得到保护;(4)抗HBV治疗通常从孕中、晚期开始,对孕早中期的宫内感染无效。
HBV感染者孕期肝功异常并不增加HBV母婴传播的风险,分娩后多数孕妇肝功能将恢复正常。因此,不能对肝功能异常者进行常规抗HBV治疗,应严格掌握抗HBV治疗的适应证。
(医学科普具有普适性,如有个性化需求,请您务必就诊咨询。)
上一篇: 感染HBV孕龄女性管理共识(下)
下一篇: 日常生活中如何控制盐油糖的摄入量(下)